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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
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如下:
1.被保险人的年龄符合保险承保要求。
2.被保险人的职业存在的风险等级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
3.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旧伤或者在住院治疗。
4.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是外来因素造成的,而且是突发以及不能提前预见的。
二、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三、
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方式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我国现开办的中小学生平安险、投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其中的险种。这些险种均采取家长或旅客自愿投保的形式,由学校或旅店代收保费,再汇总交保险公司。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